品牌在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。我們的街頭和公共空間遍及各式各樣的廣告,我們的體育賽事和體壇英雄都由品牌贊助,甚至我們所穿的衣服都往往覆滿品牌名稱和標誌。
品牌為了存活,就必須不斷積極為自己打廣告、做行銷,因此充斥在我們的文化當中,無處不在。因應不斷變化的人口結構和新的趨勢 (如1990年代初興起的另類音樂),品牌必須隨時調整方向,否則客戶將喪失興趣,致使品牌走向死亡。正如一位廣告企業主管所述:「消費者就像蟑螂一樣,你拿殺蟲劑對牠一噴再噴,過一段時間後,牠就會開始對此免疫。」李维·斯特勞斯 (Levi Strauss) 曾被視為最酷的品牌之一,但因未能改善和更新其品牌形象和營銷策略,當其他競爭對手向前推進時,其銷量卻出現了驚人的下滑。
品牌為何會具備強大的勢力,卻同時處於如此岌岌可危的情況,正是因為與其實際產品本身,品牌的成功更多是取決於其名稱的受歡迎程度,以及其所打造的「酷」形象。
因此,品牌為了存活,就必須在社會的每個角落打造極高的知名度。品牌必須在生活的各個領域和在多個層面上,與消費者建立關係,並不斷續新重溫這些關係。舉例而言,越來越多的品牌不僅為學校和大學的體育器材、食堂空間等設施提供贊助,更同時涉入學校課程。如贊助研究補助計劃的品牌,甚至會使自己的產品出現在考試題目當中作為範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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