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在任何一個組織之中,任職高位的所謂要員,通常都令人覺得不太管用呢?答案很簡單,因為他們真的是不管用。那麼他們又怎麼能夠晉升到那個職位呢?
根據「彼得原理」,在一個層級組織中,一個工作成績表現好的員工都將被提升到更高一級的職位;其後,如果他繼續勝任,便將會進一步被提升,直至到達他所不能勝任的職位為止。由此推論,一個企業內的所有職位最終會被不能勝任的冗員所佔據,在這之前所有實務都是由未到達晉升極限的員工所完成。
比方說,當一位表現優秀的小學教師經過數次晉升,負責越來越多的學生,最終獲委派擔任培訓新入職教員的導師,那麼他就有機會在此遭遇滑鐵盧。畢竟,教導孩子跟培訓成年人是兩碼子事,假如獲晉升的老師欠缺駕馭成年人的能力,就會無法勝任。
事實上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弱項,正如一個善於開發電腦軟件的專才,卻未必有能力擔任顧問工作。就算是偉大的哲學家如蘇格拉底 (Socrates),雖是一位傑出的導師,但在面對審判時,也無法透過自辯洗脫罪名。
無奈的是,按照職場的一貫運作模式,當一名員工在自己的層級已晉升到最高點,很多時候都會被公司調升到另一個他難以勝任的層級,令他無可避免地自暴其短,這就是書中所說的「強迫性無能」(compulsive incompetence) 。
《彼得原理》的內容要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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