粵語
暫停
德國的勞工法例規定僱員一年最少享有26天的休假。新入職員工,通常試用期為半年,試用期中勞資雙方均可取消工作契約。
萬一失業,失業者就算是自願離職,都會享有最長九個月的失業補貼保障,如果是非自願失業者,更享有一年的保障,金額達到其原本薪資淨值的60-67%;婦女勞工有產前六週、產後八週的產假,產假期間的薪資由政府與資方共同補助。假如父親或母親為了照顧孩子而無法上班工作,更可以申請育嬰假,獲得薪資淨值的67%長達14個月,而且不會跟婦女的產假重疊。
德國的勞工權益保障文化,可以追溯到19世紀歐洲工業革命。當時大批工人們為了爭取更佳的待遇,發動了一連串勞工運動。初時德國政府嘗試以武力鎮壓,不過卻引來了更大的反彈,參與運動的工人人數有增無減,最後德國政府為了平息事件,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工人養老金、健康醫療保險、及社會保險制度。
時至今日,德國在維護勞工權益的政黨支持下,成為了一個社會福利主義國家。不幸地,這亦製造了一些長期依靠失業援助金,而不去投入工作賺錢過活的國民,令政府的財政負擔十分龐大。
《借鏡德國》的內容要點:
©2021-2024 點點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