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鎖店麥當勞現時幾乎無處不在,但在一開始時,就曾經因為領導不善,令業務無法擴張。
第一所麥當勞於一九三七年成立,由迪克·麥當勞 (Dick McDonald) 和莫里斯·麥當勞 (Maurice McDonald) 於加州開業。那時候只是一家售賣熱狗的小型「得來速」(drive-thru) 餐廳,而非賣漢堡。數年後,他們搬到另一店址,改用流水線生產方式,並於餐單上加入漢堡。
一九五二年,麥當勞兄弟決定以售賣專營權方式營運他們的快餐店,但問題出現了。雖然他們擅於服務客人,又有很多創新主意,但他們不懂得領導別人,很少特許經營者真正信服他們的構思。
後來麥當勞兄弟跟雷·克洛克 (Ray Kroc) 達成交易,讓他協助公司擴張生意。克洛克首先聘請人才解決眼前問題,但由於無法支付他們的薪金,他以個人名義向銀行借貸、申辦人壽保險貸款,經歷多年來沒有支薪的困境,才讓麥當勞令生意上軌道。
麥當勞兄弟最後只達成 15 宗特許經營權交易,而克洛克加入後首四年,就達成了 100 宗交易,接著的四年更促成400 宗交易。
有承擔的領導者,在生意下滑時,會首先犧牲自己,因為責任最大的正正就是領導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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